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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考試難度分析
1.整體特點
整體而言,剛剛結束的CPA經濟法考試難度不大,比較偏向基礎知識的把握和理解:
以客觀題為例,考察的基本上均屬于歷年來的知識點,比如擔保物權、合伙人債務承擔、股東出資和股東權利、債券的發行、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、《對外貿易法》適用對象……等等。
主觀題也是中規中矩,依然遵循“重者恒重、新者恒重”的命題規律,考察了物權合同法、公司證券法、破產法、票據法這些重點章節。
2.歷年考試題對比分析
與2019年和2020年的注會題目相比,今年的題目沒有“求新”,以物權合同法題目為例,前兩年考察的是合同的解除、標的物風險負擔的一些規定,需要考生能夠準確判斷合同的解除規則、標的物風險負擔的判斷標準,非??简瀸W生對買賣合同相關規定的理解。今年考察的是常規的借款合同、抵押權的設立、保證責任的承擔,可以說是大大降低了考試難度。
但應當注意的是,雖然題目整體偏簡單,但主觀題中文字題較多,需要考生利用所學理論對題干進行分析、得出結論并說明理由,做到“規范表達”,這是很多考生的薄弱所在。
除此之外,中注協最近幾年應該是加強了對后三章的考察,比如去年客觀題考察了“國家出資企業、公平競爭審查、橫向壟斷協議、合格境外投資者”等,今年的客觀題考察了“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、相關市場界定標準、經營者集中、《對外貿易法》適用對象、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”等,相比往年,后三章的分值有所提高,大家要注重后三章的學習和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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